他面色平淡,但只有在他视线中央的长宁才能感受到他语气里溢出来的压迫感:“傅尘和我意气相投,早在这次征战路上我们就已经结拜。”
“长姐说得没错,他这次立了大功,这次回来,我正是想为他向父皇请功,封他为异姓王。”
“说起来,他也要称呼长姐一句阿姊。”
“……”
傅尘松了口气。
这确实是个办法,但是却也不是万全之策。
按照他和太子的计划,这次庆功宴过后他会在朝中给他安排一个吏部的职位,不久之后就是春闱,他们正好可以在朝中选择赤诚之士,随便找个名头把那些尸位素餐的人给换下去。
这是他们清洗这个朝廷的第一步。
但现在看来,异姓王这个名头,倒不太好实施他们这个计划了。
不过幸好……
傅尘下意识地朝着自家小哥儿看了过去,破天荒地微微一怔。
他以为他家小妻子胆子小,遇到这种事可能会不知所措,可能眼尾都会挂上薄薄的绯色,但是,出乎他预料的,对方冷静得就像是一个局外人。
甚至看向长宁的时候,一隻手撑着下巴,眼睛都微微眯了起来,猫崽子似的打着瞌睡。
傅尘不自觉地攥紧了自己的手指。
之前那种有什么不对劲的感觉又冒了出来,就连长宁刚才当众说要嫁给他的时候,他都没有这种感觉。
就好像,在艳阳天突然被人扔进了冰窖里。
没有人发现,他宛如青竹般挺直的背脊微微地颤栗了起来,但越是这样,他的思绪就越是冷静清晰。
不对。
傅尘冷静地想。
他是为什么会觉得小哥儿对他情根深种的呢。
他的脑海里迅速浮现出了当初季绵在书院门口说的话。
“我是因为喜欢夫君,所以才会嫁给他的。”
傅尘细细地回想着当时的场景,整颗心臟重重地沉了下去。
除了那次,小哥儿好像确实从来没有亲口说过喜欢他。
而……
当时那个样子,季绵除了这么说,也想不到别的方法给他解围了。
青年宽大袖子下的手指攥得很紧,骨节处都泛起了苍白。
他就好像是抓住最后一根稻草的溺水人,拚了命地告诉自己,明明从沉水县一路过来,小哥儿都陪着他,而且对他从来没有世俗的防备……
他的灵魂就像是在这一瞬间被分成了两半,一半死命地安慰自己小哥儿是喜欢他的,但是另一半却清醒得令人觉得绝望,小哥儿可以因为他们的夫妻身份陪着他,不对他设防,但是这绝对不是喜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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